1. 懸掛要求
1.1 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的懸掛
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KVVP控制電纜應使用吊鉤懸掛。電纜的懸掛高度要適宜,以防止礦車掉道時撞擊。此外,電纜懸掛點的間距不應超過3m。
1.2 立井井筒中的懸掛
在立井井筒中,KVVP控制電纜應當用卡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敷設,所用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并且不會損壞電纜。在立井井筒中敷設的電纜,相臨兩電纜鉤之間懸掛距離不得大于6m。
2. 連接要求
2.1 電纜的連接點標記
為了便于識別,沿井下巷道內(nèi)的電纜每隔一段距離(一般不大于100m)處,在拐彎或分支點上,以及在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都應在吊鉤或夾持裝置上懸掛標志牌,并在牌上注明號碼、用途、電壓等信息。
2.2 接頭的設置
立井井筒中所敷設的KVVP控制鎧裝電纜原則上不應有接頭,但如果因井筒太深確需有接頭時,則應將其安排在中間的水平巷道內(nèi)。
3. 其他要求
3.1 電纜的敷設位置
KVVP控制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也不得使其遭受淋水或滴水,并且嚴禁在其上懸掛任何物件。當KVVP控制鎧裝電纜是同風壓或供水鋼筒之類在巷道同一側(cè)敷設時,須***使其處于這些管子上方,并與其保持在0.3m以上的距離。原則上應將電纜同橡皮管之類易燃物分掛在巷道兩側(cè),若非在一側(cè)不可時,則應使它們相互間距0.3m以上的距離。
3.2 電纜的敷設溫度和彎曲半徑
KVVP控制電纜的敷設溫度應不低于0℃,推薦的允許彎曲半徑:無鎧裝層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6倍。有鎧裝或銅帶屏蔽結(jié)構(gòu)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有屏蔽層結(jié)構(gòu)的軟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6倍。
綜上所述,KVVP控制電纜的懸掛和連接要求旨在確保電纜的安全運行和有效的電磁防護。遵守這些要求對于防止電纜損壞、保障電氣設備正常運行和確保礦井安全至關重要。